各会计师事务所、资产评估机构:
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“放管服”改革部署要求,规范涉税专业服务,维护国家税收利益和纳税人合法权益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决定,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《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规程(试行)》《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(试行)》,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。现转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工作,认真组织学习,积极贯彻落实。
附件:1.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《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规程(试行)》的公告
2.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《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(试行)》的公告
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云南省资产评估协会
2017年10月9日